| 贸易发展促进处工作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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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8-28 09:40 文章来源:黑龙江省商务厅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研究拟定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进出口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;
联系省直外贸企业,研究分析对外贸易形势和省内进出口企业、商品情况,为我省对外贸易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;
灵活运用WTO规则,结合我省产业状况和发展规划,研究拟定扶持我省相关企业、重点产品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,推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:
研究制订多种贸易促进方式,重点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、咨询、培训等服务,组织有关商会和行业协会向企业提供各种服务,培育重点外贸进出口企业:
联系商务部亚洲司、西亚非洲司、欧洲司、美洲大洋洲司和台港澳司,及时了解、掌握和研究国别(地区)政策和国际市场动态,与京内外贸易促进机构、组织、外商驻华机构建立联系,开展合作与交流,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;
参与组织和承办以省政府和商务厅名义主办的各类贸易促进活动;
参与组织省内企业参加有关对外经贸交易会、洽谈会;组织举办与对外贸易促进有关的专业培训和研讨会:
负责全省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的审核上报(边境贸易项下的对俄贸易处)、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,以及钢材等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的管理和统计工作:
会同对外贸易处、机电处、科技处、对俄贸易处,研究全省外贸进口情况,负责厅对外贸易综合工作:
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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